章 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産教融合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7〕95号)、《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号)、《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意見》(教職成〔2015〕4号)、《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職業學校校企合作促進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8〕1号)等文件精神,為更好地服務湖北省“一芯兩帶三區”區域和産業發展戰略,對接湖北省集成電路“芯”産業集群發展要求,完善構建“芯”産業與職業教育“二元支撐”人才培養體系,結合湖北實際,組建芯産業職業教育聯盟,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聯盟的名稱為湖北省芯産業職業教育聯盟(以下簡稱“聯盟”),英文名稱為:Hubei Chip Industry Vocational Education Alliance。
第二條 本聯盟是在政府指導下,由職業院校、區域涉“芯”龍頭企業、本科院校、科研院所等自願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本聯盟接受省教育廳和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三條 本聯盟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以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為引領,以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産教融合、校企合作創新技術技能人才系統培養機制為重點,充分發揮聯盟成員單位的特色和優勢,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實現國之重器“芯”産業集群發展與職業院校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深度融合。
第四條 本聯盟按照加入自願、退出自由、育人為本、依法辦事的原則,鼓勵區域内職業院校、本科院校、涉“芯”企業、科研院所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聯盟,探索多種形式的辦學模式、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全面增強“芯”産業職業教育聯盟的活力和服務能力。
第五條 本聯盟主要工作内容:
(一)健全運行機制。建立和完善聯盟内部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提升内部聚集能力,構築高職院校與“芯”産業企業命運共同體,促進聯盟成員的深度合作和協同發展。
(二)提升服務能力。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産業結構調整和技術技能人才終身發展需求,建設具有多層次、多功能“芯”産業職業教育聯盟,大幅提升校企合作雙元育人水平和協同創新發展能力。
(三)優化發展環境。對接湖北省“一芯兩帶三區”戰略發展要求,協調統籌聯盟内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科研機構發展需求,完善支持政策,在校企合作、招生就業、對口支援、經費投入、國際合作等方面予以傾斜,形成協作共進、合作共赢的集團化辦學的良好環境。
(四)推進實體化運作。集“芯”産業職業教育人才培養、信息溝通、教育教學改革、教學資源共享、職業人力資本運作、技術技能創新積累、企業生産工藝改進、社會技術服務、職工技術培訓等多功能為一體,拓展辦學空間,形成規模優勢,增強總體實力,推進聯盟實體化運作,促進實現“芯”産業鍊、創新鍊與職業院校教育鍊、人才鍊的緊密對接。
第六條 本聯盟的精神是合作、誠信、創新、共赢。
第七條 本聯盟實行理事會制。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聯盟設立理事會,由聯盟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專家等組成,為聯盟最高決策、權力機構。按照政、企、校、研等多元結構共同參與方式建立“芯”産業職業教育聯盟專家庫,參與聯盟合作相關領域決策咨詢與評估。
理事會主要職責:理事會對聯盟各成員單位負責,擁有聯盟事務終決權、重大事項審議決策權。推舉産生理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任期為三年。批準辦事處主任和副主任人選;批準吸納和免除聯盟成員;審議聯盟成員單位提出的提案;讨論決定聯盟的發展戰略和重大财務問題、重大科技問題,溝通和協調各成員單位之間的關系,确保聯盟工作高效有序運行。
第九條 聯盟常務理事會成員由聯盟理事單位推薦相關人員組成。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盟工作會議。常務理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區域為單位設立常務理事會辦事機構。
常務理事會主要職責:審定聯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審議聯盟年度工作報告;以輪值方式舉辦每年至少一次的聯盟活動;領導所屬機構開展活動;決定聯盟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若幹名。常務理事會成員名單由理事會會議決定。在任期内,因故需要更換補選的,由原單位提名,在聯盟秘書處備案。
理事長主要職責:領導理事會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并向理事會報告;聘任或者解聘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簽署聯盟重要文件;審定聯盟發展規劃,批準聯盟的機構設置;審議聯盟的年度報告。
副理事長主要職責: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并完成分管或理事長委托的工作;受委托可行使理事長職權。
第十一條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設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秘書處辦公室設在聯盟牽頭單位武漢職業技術學院内,由理事長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秘書長人選由常務理事會審核确定。
秘書處主要職責:處理聯盟日常事務,承擔聯盟門戶網站的運維工作,負責分設機構的協調工作,定期發布聯盟簡報,組織盟員單位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及發展規劃,管理協調聯盟的各項活動,為聯盟成員提供服務等。
理事長人選由牽頭單位推薦單位(武漢職業技術學院)負責人作候選人,經理事會通過表決産生。理事,在聯盟成員單位中經民主協商推薦後,經理事會表決産生。正副秘書長人選由理事長提名,并經理事會确認通過。理事長、理事、正副秘書長的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三章 聯盟成員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聯盟成員基本權利
(一)接受理事會頒發的成員證明,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章程修改、發展規劃、合作方針、目标實施等聯盟的重大問題有提出意見建議和參與讨論的權利,對聯盟的工作有批評權和監督權;
(三)有權使用“湖北省芯産業職業教育聯盟”的統一标志,并可在向秘書處申請批準後以聯盟的名義開展有關活動;
(四)享有聯盟内各種職業教育資源和經濟資源的優先使用權;
(五)享有聯盟内優先使用各類專業技術人才權;
(六)根據本單位的發展對職業人才實際需要,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議案,并可獲得在教育、教學、實習、招生、就業、師資、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幫助權;
(七)以投資方形式參與組建聯盟相關的經濟實體,擁有在規定範圍内的投資決策和利益分配方面的權利;
(八)有參與聯盟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九)在政策允許範圍内,聯盟内成員單位職工及其子女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就讀聯盟内學校的優先權;
(十)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 聯盟成員基本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章程,遵守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聯盟成員之間簽訂的各項協議合同;
(二)執行理事會的決議及任務;
(三)向聯盟通報工作,反映情況,提供資料;
(四)樹立聯盟良好形象,保守聯盟秘密,維護聯盟的合法權益;
(五)聯盟成員要求退出聯盟,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聯盟秘書處,經聯盟研究批準後,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第四章 運行管理
第十四條 本聯盟合作領域包含芯産業領域人才培養、現代職教體系構建、專業建設、教學改革、“1+X”書證融通、師資培養、招生就業、信息平台共建共享、實習實訓平台建設、創新創業平台建設、教學資源共建、技術研發應用、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員工職業培訓、企業文化打造、國内外合作辦學、國内外學術交流等。
第十五條 本聯盟以《湖北省芯産業職業教育聯盟章程》等綱領性文件為引領,以湖北省政府、省教育廳相關政策為指導,積極推進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會合作等多種模式的合作交流,促進湖北芯産業職教事業集團化發展。
第十六條 本聯盟經費來源為:牽頭學校籌集資金、省教育廳支持,接受社會贊助、政府其它部門資助及其他收入。
第十七條 經費開支主要用于秘書處公務費、日常工作會議費及其他與聯盟活動相關的費用。
第十八條 财務預決算及收支情況由秘書處在聯盟理事大會上向全體理事報告。
第十九條 制訂聯盟經費管理使用辦法,委托秘書處挂靠單位财務部門代管,經費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的财務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與有關條款的修改,由聯盟秘書處提出修改意見,報聯盟常務理事會會議審議通過。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聯盟理事會表決通過後生效,由聯盟秘書處負責解釋。